公用燃气管道定期检查规则
燃气管道及直通视镜的定期检查项目
燃气管道的定期榆查项目包括;泄漏检查、防腐层榆查、阴极保护系统测试、 保护装置榆查、壁厚(管道腐蚀情况)检查。
泄漏检查
1、使用相应燃气泄漏检测仪器进行泄漏榆测。
2、泄漏检查的内容应包括:穿跨越段检查;埋地管段检查:各类阀门、法兰、凝水缸、补偿器、直通视镜、调压器、套管等组成件接口的榆查。
3、检查周期:
a) 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每年不应少于1次;
b) 设有阴极保护的中压燃气管道及直通视镜,每2年不应少于1次;
c) 对未设阴极保护的中压燃气管道,每年不应少于2次;
4、检查发现存在泄漏的,应查明位置和原因,及时进行修复。
直通视镜防腐层检查
1、使用电火花检测仪等仪器设备对埋地管道入出土端、外露管段、阀井内、阀室内管道防腐层的完好情况进行榆测。对埋地管道防腐层,使用埋地管道外防腐层状况榆测仪进行非丌挖检测,对破损点检查信号进行记录,评估防腐层损坏情况。
2、防腐层检查周期:
a) 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每3年不应少于1次,中压管道每5年不应少于1次;
b) 上述管道运行1 0年后,直通视镜检查周期分别为2年、3年,5年;
3、已实施阴极保护的管道,当出现运行保护电流大于正常保护电流、运行保护电位超出正常保护电位、保护电位分布出现异常时应榆查管道防腐层。
4、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埋地管道,宜采用开挖工作坑的方法,及时对管道防腐层进行外观检查、厚度榆测、粘结性检测和电火花榆测:
a) 出现腐蚀泄漏:
b) 发生严重事故;
c) 经评估为防腐层严重损坏;
d) 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认为应该进行检查。
5、在防腐层榆查的同时,直通视镜应对管道周边腐蚀环境进行榆查,包括以下内容:
a) 土壤电阻率榆测;
b) 腐蚀电流密度检测;
c) 平均腐蚀速率检测;
d) 氧化还原电位检测;
e1 自然电位(保护电位)状况榆测;
f) 杂散电流检测。
6、管道及直通视镜防腐层发生损伤时,应及时进行修复。
阴极保护系统测试检查
1、使用 检测工具,对管道阴极保护系统的运行情况和保护效果进行检查。
2、采用强制电流阴极保护的管道检查项目和周期:
a) 强制电流阴极保护系统管道保护电位、管道及直通视镜保护电流检测每3个月不应少于1次;
b) 强制电流阴极保护系统电源输出电流、电压巡检每日不应少于1次;
c) 强制电流引进保护系统供电电源检查每年不应少于6次,且间隔时间不应超过3个月。
3、采用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的管道检查项目和周期:
a) 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系统管道及直通视镜保护电位检测每3个月不应少于1次;
b) 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系统阳极开路电位、组合阳极联合输出电流检测每年不应少于1次。
4、电绝缘装置(不含直埋免维护自放电装置绝缘接头)绝缘性能检测和管道附件的跨接电缆或
其它电连接设施的电连续性检测每年不应少于1次。
5、阴极保护系统的榆测与评价应按GB/T 19285的规定执行,榆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直通视镜 保护装置检查
1、燃气管道的 附件、 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定期进行检查,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校验和检修。
2、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安装位置检查、精度及灵敏度、校验有效期检查。
3、 保护装置检查每年不应少于1次。
4、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予以修复。
腐蚀情况(壁厚)检查
1、燃气管道及直通视镜的腐蚀情况(壁厚)检查可结合防腐层的检查同时进行,对管道剩余壁厚进行抽样检查, 检查下列管道:
a) 出现过腐蚀泄漏的管道;
b) 发生过严重事故的管道;
c) 防腐层损坏严重的管道;
d) 使用年限超过二十年的管道。
2、检查项日包括:剩余壁厚测量,腐蚀坑形状、大小、深度、分布情况,以及腐蚀产物确定及直通视镜。
3、测量数据应按管道及直通视镜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强度校核或应力分析校核,并进行剩余寿命测算,按剩余寿命测算结果安排管道的维护或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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