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查与验收
2013年11月07日
沧州五森管道有限公司
管道组成件的标记和质量证明文件除应按设计文件以及规范第2 部分
(GB/T20801.2-2006) 9.2、9.3 的要求进行验收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设计文件规定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中应有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结果。
b) 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的不锈钢管子和管件,质量证明文件中应有晶间腐蚀试验的结果。
c)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不符合产品标准或设计文件的规定,或对性能数据有异议时,应进行必要的补充试验。
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材料牌号、规格、外观质量应按相应标准进行目视检查和几何尺寸抽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人孔、视镜等管道设备材质检查
合金钢、含镍低温钢、含钼奥氏体不锈钢及镍基合金、钛及钛合金材料的管道组成件应采用光谱分析或其他方法按每批(同炉批号、同规格,下同)5%的数量进行主要合金元素定性复查,且不得少于一个管道组成件。
人孔、视镜等管道设备硬度检查
GC1 级管道中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 的管道用高压螺栓、螺母应每批抽取2根进行硬度检验。
加倍抽样检查、检测或试验
抽样检查、检测或试验的管道组成件,若有一件不合格,允许按原规定数量加倍抽样进行检查、检测或试验。若仍有不合格,则该批管道组成件不得使用;或对该批管道组成件逐个进行检查、检测或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应做好材料识别标记并对不合格件进行处理。
人孔、视镜等管道设备材料的保管
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淆或损坏。不锈钢和有色金属的管道组成件在储存期间不得与碳钢接触。暂不安装的管子、阀门和管件应封闭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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