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壁封头热处理要求
2012年08月10日
沧州五森管道有限公司
薄壁封头热处理要求
1.需焊后热处理的封头,根据供、需双方约定,可在封头制造单位或封头用户单位进行焊后热处理。
2.焊后热处理的方法与操作,根据封头所采用的设计标准,应分别符合GB 150-1998或JB 4732-1995的相应规定。
3.除符合以下要求外,冷成形的椭圆形与碟形封头应进行热处理。
a) 当制造单位确保冷成形的材料性能符合设计、使用要求时可不进行热处理;
b) 除图样另有规定,冷成形的奥氏体不锈钢制椭圆形、碟形薄壁封头可不进行热处理。
4.改善材料力学性能热处理,应根据设计技术文件要求所制订的热处理工艺进行。母材的热处理试板与封头同炉热处理。对热成形的封头,母材的热处理试板还应与封头有相同的加热工艺。当钢板的供货与使用热处理状态一致时,则热成形封头在热成形过程中不得破坏供货时的热处理状态,否则应重新进行热处理。
- 上一篇:民营企业制胜之道在人才
- 下一篇:制度贯彻到位才能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