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支吊架之双螺栓管夹的设计
管道支吊架的双螺栓管夹应能承受按其支吊架功能所要求的并作用于其结构各个方向上的力和力矩,并保证管部与管道之间在预定约束方向不发生相对位移。
双螺栓管夹尺寸应和管道外径或绝热层外径(如有规定时)相配。
双螺栓管夹尺寸应保证其与管道支吊架其他连接部件相连接的部位裸露在管道绝热层外。
管部与管道之间可以是整体结构或非整体结构。
1、整体型双螺栓管夹
a)整体型管部包括:吊板、导向板、耳板、支管(耳轴)、托座、鞍形支座和裙式支座等,这些部件与管道焊接、铸造或锻造成为整体。当要求用单个构件实现多向约束时,管道支吊架应将整体型双螺栓管夹与约束部件或拉撑杆一起使用。采用整体型双螺栓管夹应考虑由此引起管道局部应力的增加。
b)只要材料是适合焊接的,而且设计满足温度和荷载的要求,作为管道支吊架或导向装置的吊板、导向板、角形夹板等可直接焊在管子上。用于高温管道的吊板的设计应考虑吊板与管子之间热膨胀的差异。管部与管子之间的焊缝尺寸设计应使焊缝的剪应力不超过表1规定的或按5.3.3确定的许用应力值的0.8倍。若管部材料与管道材料的许用应力值不同,则取两者的较小值。焊缝处的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应按管道材料的要求进行。
2、非整体型双螺栓管夹
a)非整体型管部包括:管夹、管箍、管环、管托和U形管卡等。这些管道支吊架的管部通过夹持或支托等方式与管道或其绝热层相连接。
b)当非整体型管部需要承受平行于管道轴线的力和(或)力矩时,应在管道的支吊点处焊接适当的承载肋板(或卡块),以防止管部和管道之间相对滑移或转动。承载肋板(或卡块)的焊接应符合5.8.4.1 b)的规定。
c)对于A-3级和A-4级热管道的非整体型管部,在绝热层内的紧固件应符合GB/T 3098.8规定的耐热用螺纹连接副。
垂直管道的双螺栓管夹或用于限制管道轴向位移的双臂双螺栓管夹,其设计应考虑由于管道和(或)管道支吊架的位移引起偏心受载,因而在管部的任一悬臂上应能承受该支吊架的全部荷载。
与有色金属管道直接接触的双螺栓管夹,为防止电化学腐蚀,应在其与管道接触部位的表面涂衬足够绝缘强度的非金属涂层、防护膜或衬垫。
与非金属管道直接接触的双螺栓管夹,为防止损伤管子,应在其与管道接触部位的表面涂衬合适的非金属涂层、防护膜或衬垫。
用于双螺栓管夹的没有防护层的扁钢,其 小厚度为3 mm, 小宽度为25 mm。只有当管道公称通径为DN25或 小时,扁钢的 小截面尺寸才可为1.6 mm×20 mm。扁钢可以用相等截面的型材代替,但 小厚度不应减小。
图1所示的型式8、9、10、11钢管箍,如满足表2设计荷载要求并按6.8规定实施防护涂层,管道支吊架则不需要满足5.8.8规定的 小尺寸要求。
绝热管道的鞍座(型式20、21)应由下列材料制作:对于公称通径为DN 125或 小的管道,材料 小厚度为3 mm;对于公称通径为DN150及 大的管道,材料 小厚度为5 mm。鞍座要有足够的深度以满足绝热层厚度的要求。鞍座肋板应开槽,使其与管道接触的长度约为每个肋板长度的25%~50%。所有标准鞍座的轴向长度为315 mm,圆弧角度约为60°。对于公称通径为DN300及 大的管道,管道鞍座的对称中心面应设置肋板予以加强。
管道绝热层防护板(型式22),如果没有使用高强度绝热块时,其尺寸不得小于表5中给出的尺寸,并且圆弧角度为180。。如果防护板处使用一段高强度绝热块时,绝热块的长度应不小于防护板的长度。当绝热层需要防潮罩壳时,防潮罩壳应比防护板长出50 mm,并且在圆周方向搭接50 mm。
C级冷管道应设置绝热层防护板,以保护绝热防潮层。无论如何,管道支吊架不得将双螺栓管夹直接与水平管道的防潮层接触。
对于低温范围管系(即C-4级管道系统),应使用带刚性的高密度聚苯乙烯泡沫绝热层或其他承载绝热层。支吊架应包括维修防潮层的设施。由于聚苯乙烯泡沫的使用温度和抗压强度等原因,不能使用表5推荐的防护板,应根据绝热层和运行温度的荷载条件设计防护板。
建议管道支吊架预先采取措施在适当位置将管道绝热层防护板固定 位。
沧州力瑞管道设备有限公司 双螺栓管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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