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焊接工艺规程注意事项
所有可调缩孔焊接工作均应由经考核已取得“焊工合格证”的焊工或焊接操作工按规程的程序进行。焊工考试内容及评定应按GBJ236- 82中第六章的规定执行。
对可调缩孔各级焊缝的表面和内部质量的评定见表10.2.4.2A和表lO.2.4.2B的规定。对评定不合格者,应按原来焊缝的要求进行修复,处理和检验,直至合格为止。但同一捍缝允许返修次数是应受到限制的,即碳素钢不超过三次;合金钢、不锈钢及有色金属不超过两次。对焊缝缺陷所采用的检验方法,应按I程设计执行或根据11.2.5条的要求按表10.2.5.2A中指出的一种或几种检验方法来执行。
对I、Ⅱ级焊缝的操作应填写
为了焊接装配和固定焊件接头的位置而进行定位焊时,可调缩孔应采用与根部焊道相同的填充金属进行焊接。定位焊同样应由台格焊工按批准的(或合格的)焊接规程进行操作以及必要的清理工作。
除焊接过程中的正常清渣外,禁止在焊缝根部焊道和 一次焊道上用尖锤敲击。
管子、管件组对焊接时,可调缩孔应保持焊接区域不受恶劣环境(如大风.雨.雪.冰雹、冰冻或潮湿等)条件的影响,可参见JB741- 80《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附录三的规定。
对可调缩孔采用焊接连接时,所采用的焊接顺序、程序以及任何热处理都应能保持阀门(阀座或阀体)密封面的紧密性不受影响或破坏。
对剧烈循环条件下的要求:
(1)对焊缝缺陷的探伤采用 的射线照相检验I
(2)完工后的焊缝外表面上不得有咬边。为提高检验效果,应对其表面进行机加工,并要求达到不平度高度的算术平均值为127×10-4mm。
(3)立采用一种能使焊缝具有光滑,可调缩孔均匀以及内表面完全焊透的焊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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