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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压封头直边高度设计要求

     ASME规范关于旋压封头直边高度的规定如下:

    对椭圆形旋压封头,取2英寸和旋压封头名义厚度之间的大者;对碟形旋压封头,取1.5英寸;对半球形旋压封头为O (2英寸合50 .4mm,1.5英寸合38.lmm)。

    JIS B 8247则规定旋压封头直边高度:取3倍的旋压封头名义厚度,但 小为20mm, 不超过38mm。

    我国的JB576、JB4729及JB4737 - 4739等标准,是按旋压封头公称直径及厚度来确定直边高度,并把直边高度分为25、40、50mm三个档次。这不仅给旋压封头的设计选用带来不便(如旋压封头制造时,由于考虑钢板厚度负偏差,可能使旋压封头厚度大于图样上标注的名义厚度,从而使直边高度跳档),而且直边高度增加不仅使旋压封头在制造过程中容易产生纵向皱折等缺陷,而且会导致容器长度及容积的变化,因此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国外标准的情况,本标准规定直边高度仅和公称直径有关,而和旋压封头厚度无关,且取消了50lun这一档次:当Dn≤2000时取25mm:当Dn> 20(X)时取40mm。

    如前所述,旋压封头直边高度的大小,将影响旋压封头总高度(总深度)与容积,进而影响到容器的总长度与容积,所以 合理性而言,直边高度应是由图样确定,因此本标准给出的直边高度仅是推荐性,供设计者选用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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